参加国寿瑞鑫保障计划(国寿瑞鑫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附加瑞鑫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选择10年期交费,每年交纳保12440元,基本保额5万。保险期间为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八十周岁的年效对应日止。
瑞鑫两全保险(疾病免责期一年)
生存金---每三周年固定领取4000元,直至80周岁,共领取16次,合计64000元;
若不领取则进入累积生息账户
祝寿金---80周岁一次性领取150000元,合同终止;
重疾金---初患重大疾病时,给付150000元,合同终止;
身故金---意外或疾病身故时,给付150000元,合同终止;
红利金---每年享有分红直至80周岁,红利可现金领取或进行累积生息。
重大疾病定义:(12类)
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手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瘫痪、严重帕金森病、严重Ⅲ度烧伤、主动脉手术.
(作者:陈爱芹 扬州 中国人寿)
案例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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