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意鸿康终身重大疾病保险”是继 “民生富贵金生两全保险(分红型)”、“民生富贵年丰两全保险(分红型)”及“民生富贵齐添新型保障DIY计划”分别获得2011年度保险产品 “2011年度分红型养老保险产品”、“2011年度分红型两全保险产品”、“2011年度综合保障计划”三项殊荣后,民生保险再度出击,推出疾病保障更全、保障额度更高、保险设计更人性的保险产品。
民生保险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推出的新产品充分体现了民生保险倡导的保险产品回归保障的理念,积极响应保监会重塑保险行业形象的号召,民生保险将继续秉持“为民生服务”的企业使命,不断丰富、完善自身产品体系,有针对性地开发适合市场需求的产品,为广大客户的美好生活提供坚强的保障。
产品案例分析:
月收入10000元左右的30岁都市女白领如何准备一笔全面、独特、人性化设计的健康保障平台?
如果选择民生如意鸿康终身重大疾病保险,她每年缴费7710元,缴费期间20年,相当于每月643元,基本保额20000元,就可让自己拥有一份兼顾轻症、重疾、身故、高残及意外全方位的风险保障,以抵御人生不测风险。
一是保险金额逐年递增。自第二个保单年度起,保险金额在每个保单年度以基本保额的5%递增,最高保额可达到基本保额的200%,即40000元。
二是轻症疾病保险金。等待期后,年满75周岁前,如果被保险人首次罹患合同约定的十类轻症疾病的一项或多项,保险公司将按当时保险金额的50%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最高可达到20000元。赔付后,本项责任终止。
三是重大疾病保险金。等待期后,如果被保险人首次罹患合同约定的40类重大疾病的一项或多项,保险公司将按当时保险金额的6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最高达到24万。赔付后,保险合同终止。
四是身故保险金。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疾病导致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将按当时保险金额的6倍给付身故保险金,最高达到24万元。赔付后,保险合同终止。
五是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疾病导致身体高度残疾,保险公司将按当时保险金额的6倍给付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最高达到24万元。赔付后,保险合同终止。
六是意外伤害加倍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因此原因导致发生轻症疾病、重大疾病、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且被确诊为轻症疾病或重大疾病、身故或被鉴定为身体高度残疾时年龄未满65周岁的,以上各项保险责任应给付金额按两倍给付。即因意外导致的:最高轻症疾病保障4万元,最高重大疾病保障48万元,最高身故保障48万元,最高身体高度残疾保障4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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