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可优先考虑重疾险杜春华建议,如果家里的经济条件许可,可以在此基础上考虑为小孩购买重大疾病险。孩子的社保一般都包括了住院和门诊的报销,例如在上海,孩子有社保和上海市中小学生、婴幼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简称少儿住院基金),孩子的住院费用是有100%保障的(指自负部分,自费部分放到社保、商业保险也是不能报的,还是需要自掏腰包),但是保额只有10万元。如果发生重大疾病,治疗的费用一般都要超过这个数额,并且大病的主要费用一般不在社保和少儿住院基金的报销范围内,所以建议补充一定额度的重大疾病保险。
假设有位周先生,30岁,家庭有两个孩子,一个是5岁,一个是3岁,建议为每个孩子都补充30万元的重大疾病险。以超级随心两全保险(分红型)附加安康延年重大疾病险为例,首年保费2,544元,交费期20年,保障至两个孩子30周岁。按中等红利预估,到他们30周岁时,共领取68,621元(含中等红利),不仅为两个孩子都提供了一份重大疾病及身故保障,保单到期时除了能获得一笔满期金外还能分享公司红利。
值得注意的是,上面的保险计划中还特别加入了保费豁免附加险,投保人若身故或全残,小孩未交的主险剩余保费还可免交,让孩子继续拥有保险保障。
有条件再考虑教育金如果家庭经济条件优越,可以再考虑教育金,成长婚嫁金等。通常,在为孩子做好充足保障之后,再考虑教育金保险。
杜春华特别提醒家长们,给孩子买保险,不管是规避重大疾病风险,还是为了储备教育金,千万不要忘记购买具有保费豁免功能的附加险。这种附加险通常有"重大疾病保费豁免"或"身故或全残保费豁免"两种,保费非常低廉,但却非常实用。一旦作为家庭经济支柱的投保人丧失了缴费能力,这种附加险可以确保给孩子的保障继续有效。文章开头提到的案例里,李先生如果在给孩子购买教育金的同时没有附加保费豁免保险,那么在他不幸身故后,家中经济来源陡降的情况下,两个孩子的现有保障将不得不中断,还可能面临退保带来的损失,对这个已经经历了巨大不幸的家庭而言无疑是雪上加霜。
此外,还有一些投保误区值得家长关注,如有些家庭过早为孩子购买养老金,其实意义不大。孩子的保障期限一般不宜超过30年(即最长保险期限到孩子30岁满期即可),30岁之后,孩子自己成立了新的家庭,那时再让孩子根据自己当时的实际收入、负债等情况购买属于他自己的各种保险才是最为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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