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社保医疗VS重大疾病险:
心肌梗塞案:林先生,某中小企业中层管理人员,41岁,有社保,2008年投保年年安康保障计划30万元,2009年3月因心肌梗塞在医院住院治疗。社保赔付了林先生医疗的大部分费用,保险公司则一次性给付其30万元重大疾病保险金。林先生患心肌梗塞后无法从事劳动工作,林太太是家庭主妇,家庭经济状况急转直下,孩子在读初中,需要供养,林先生本人还需要一些药费及营养费,这些都是社保无法解决的。30万元的保险理赔款对林先生一家而言是雪中送炭。
4、社保医疗VS意外伤害保险:
意外死亡案:吴女士,30岁,医院职工,有社保,2009年投保意外伤害险28万。今年产后3个月第一天上班,中午开摩托车回家哺乳,途中被大货车撞倒当场死亡。交警责任认定书认定大货车司机追尾负全责,保险公司赔付给她丈夫28万元。社保还没有派上用场,人就走了。吴女士的保险是她留给幼小的儿子最后的爱——这笔钱可供儿子读完大学。
5、社保医疗VS意外伤害险医疗险:
车祸骨折案:梁先生,银行职员,35岁,有社保,2009年投保20万元意外伤害保险附加2万元意外医疗险。2010年2月梁先生被一小货车撞致右腿股骨和胫骨骨折,交警的责任认定书认定小货车司机无牌无证驾驶负全责,但小货车司机是个外地人,肇事后弃车逃跑。梁先生发生医疗费2万多元,但意外事故由肇事方负全责,社保医疗对交通事故医疗费不予报销,幸好梁先生有一份商业保险,否则2万多的医疗费用还得自己全掏。
综上所述,社保对一些常见的、多发的、费用比较低的疾病,如肺炎、阑尾炎、腹泻等的报销还是比较可观的,但在重大疾病发生率越来越高、发病越来越年轻化、意外事故频发的今天,单有社保是远远不够,必须还得有商业保险作为补充。保险专家建议,一个成年人除社保外至少还要有20万元的意外伤害保险、20万元的定期寿险、以及20万元的重大疾病保险。商业保险是社保有效和必要的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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