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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两大保险金 健康福星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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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随着保险产品回归保障功能的呼声越来越高,很多保险公司推出了多款重疾保障型产品,如何选择合适自身需求的产品呢?以下是健康福星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介绍。

  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被保险人终身。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按下列规定承担保险责任:

  1、重大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一年内,由本公司认可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发生本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本公司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与所缴保险费之和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一年后,确诊发生本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本公司按本合同保险金额*(1+3%*保单经过整年度)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2、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该疾病不包括前款所述的重大疾病)导致身故,本公司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与所缴保险费之和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该疾病不包括前款所述的重大疾病)导致身故,本公司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1+1%*保单经过整年度)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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