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定义解决理赔难
一直以来,重疾险缺乏统一的标准,理赔纠纷不断,成为一份饱受争议的险种。
记者了解到,新出台的《使用规范》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联合制定,其中对重疾险产品涉及到的保险术语制定了行业标准,对重疾险的相关除外责任也进行了规范。根据规定,8月1日以前为过渡期,“老保单”将逐渐向新标准过渡,8月1日后,重疾险合同要符合新规。
记者从人寿鞍山分公司了解到,其上级公司将根据情况制定新版的重疾险,推出新产品,以满足市民的需要。
鞍山市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王安福指出,使用行业统一的重疾定义及《使用规范》,将有利于消费者比较和选购重疾险产品,保护消费者权益。同时在理赔方面也有了更明确和统一的解释。他表示,以前各保险公司对“重大疾病”的解释不一,各家保险公司都以保障范围宽泛为优势,承诺保障20种、22种、25种和28种重大常见疾病。
据了解,写在保单上的保险赔付范围和临床医学截然不同,导致投保人即使被确诊为保单上所患疾病,也要增加很多附加条件才能获得理赔,导致理赔纠纷不断。同时,以往重疾险的赔付标准和数额往往由保险公司单方说了算。今后,这种状况将大为改观。重疾险定义标准化使保险公司在理赔时要借鉴来自医方的看法,适当放宽理赔尺度和理赔标准。
六种疾病必须保
王秘书长说,本次制定的《使用规范》规定:“在重疾险中,保险期间包含成年人阶段的重疾险业务量最大,因此,在此次工作中,根据成年人重疾险的特点,对重疾险产品中最常见的25种疾病的表述进行了统一和规范。”其中又强调,若以“重大疾病保险”命名,其保障范围必须包括25种疾病中发生率最高的6种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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