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疾病保险,从无到有,时间不过才20多年,但当下已经迅速风靡全世界,由此可见其巨大的市场需求和良好的社会效益。在我国也不例外,自从1995年首度销售,至今不过短短的十几年,重大疾病保险已成为深受大众欢迎和许多客户首选的保险产品。但现在保险公司的重大疾病保险种类比较多,有的是主险,有的是附加险,还有的是提前给付型,保的疾病也有所不同,有的是返还型的,还有些是消费型的,在这种状况下如何区分,显然是对广大潜在投保人的考验。
许多人会想,是不是保障范围越广的越好呢?平安保险专家陈长顺表示,在《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下称“《使用规范》”)出台后,大多数保险公司设计条款时都会包含统一的25种,这也是最多发的重大疾病,市场上不同的重大疾病保险保障范围各有不同,大多数从20多种到40多种不等,在选择时不应简单地比较数量,而应根据自身的情况投保对自己更有利的条款。因为重疾险的保险费是按照险种所包含的各类疾病发生率与治疗费用计算而成,如果保障的险种越多,保费自然高,可能有些疾病对于投保人来讲发生率非常低,或者发生率高但是治疗费用较低。
许多保险公司会宣传保障疾病的种类,但是陈长顺认为,还需要考虑的是实际保障疾病的种类,例如有些保险公司将某种疾病列入保障范围,但是如果条款对疾病发生的程度或者确诊方式进行相当严格的规定,例如:达到条款中规定的程度的患者已基本存活时间很少,这样,重疾险就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所以购买重疾险时,应多了解哪些疾病可以赔偿,哪些疾病不能赔偿,有利于买到合自己心意的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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