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企业中,优秀人才对企业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承受巨大的工作压力,这些人常处于亚健康状态,也是罹患各种重大疾病的高危人群。「嘉禾团体重大疾病保险」保障多种大病,是企业员工适合的团体保障。
投保范围
凡年龄在16周岁至65周岁之间(含16周岁和65周岁),能从事正常工作或劳动的在职人员,经本公司审核同意,可以成为本主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在职人员的配偶、子女和父母经本公司审核同意,也可以成为本主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保险责任
在本主险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重大疾病保险金
自本主险合同生效日起30日内(含第30日),若被保险人经医疗机构确诊,首次患上符合本条款定义的重大疾病,本公司将向投保人退还该被保险人对应的保险费,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自本主险合同生效日起30日后(不含第30日),若被保险人经医疗机构确诊,首次患上符合本条款定义的重大疾病,本公司将按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经医疗机构确诊首次患上多种重大疾病的,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以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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