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兰州市民政局获悉,兰州市城乡困难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方案开始实施,将城市低收入家庭等五类人群列入救助范围,器官移植及抗排异治疗也可以获得救助。7月12日,兰州市城乡困难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正式启动,兰州市民政局与甘肃省人民医院、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和兰州市精神康复医院签订医疗项目执行合作协议书,这4家医院成为兰州市城乡困难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定点医院。
对象这5类人群列入保障范围
城乡困难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对象指持有兰州市常住户口且生活困难、因患本方案所指重特大疾病,医疗负担过重影响基本生活,符合资助病种范围且具备治疗身体条件的城乡困难居民。具体包括: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低收入家庭、农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在扶贫线以下的符合救助条件的救助对象,以及县区民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殊困难对象。
病种10大类重特大疾病
兰州市最新出台的重特大疾病救助,主要包括10大类重特大疾病,这些重特大疾病的个人,可以得到资助。首先是先天性心脏病,指经定点医院检查后确认可实施手术并治愈的先天性心脏病中的房缺;先天性心脏病中的室缺;动脉导管未闭和;先天性房间隔缺损合并室间隔缺损;房间隔缺损或室间隔缺损合并动脉导管未闭;肺动脉瓣狭窄;部分型心内膜垫缺损都在救助范围。涉及儿童救助的包括两个方面,儿童急性白血病和儿童脑瘫。涉及妇女救助的包括乳腺癌和宫颈癌。
临床治愈效果明显的十类重度精神病也在救助范围:心境(情感)障碍—抑郁发作、心境(情感)障碍—躁狂发作、双相情感障碍、焦虑症、强迫症、创伤后应激障碍、精神分裂症、偏执性精神障碍、分裂情感性精神病、癫痫所致精神障碍。此外,老年性白内障、肾衰透析、恶性肿瘤(不含妇女乳腺癌、宫颈癌)、器官移植及抗排异治疗等重特大疾病也列入救助范围。
标准每年累计救助上限为6万
兰州市规定,救助对象因患重特大疾病住院治疗的,经各类医保报销、减免、补助后,首次住院医疗费用在以下额度之内的,民政部门按实际自付费用予以全额救助,超出部分和之后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兰州市城乡医疗救助试行办法》中规定的比例予以救助,每年累计救助上限为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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