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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县大病医疗管理试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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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随着社会环境污染的加重,大病的发病率越来越高,针对这一影响因素,横县政府发布大病医疗管理办法,为解决人们大病治疗困难提供切实可行的保障方法。
  五、参保居民持卡在指定的定点卫生医疗机构每次就诊所发生的医疗费,个人自付50%,由统筹基金支付50%,年内超过门诊大病统筹限额支付标准的,不再支付。

  六、参保居民在门诊大病(慢性病)治疗期间,诊治医生要统一使用加盖有“门诊大病(慢性病)专用章”的复式处方,不得和治疗其他疾病的药物相混淆。

  七、门诊大病(慢性病)审批通过后,有效期限自发卡(表)之日起本年度内有效。

  八、以下情形统筹基金不予结算:

  未办转院手续在上级医院门诊发生的医疗费;不属于《门诊大病(慢性病)的诊断标准和用药范围》的诊疗项目及药品费用。

  年度内超过支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

  大病医疗保险通常分为商业医疗保险和医保医疗保险两种。通常包括:肿瘤;尿毒症透析结核病规范治疗;器官移植抗排异反应治疗;危重病的抢救;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心功能衰竭等病症。

  指导意见:

  前者是属于人身保险,可以和保险公司咨询;后者是指城镇职工大病统筹基本医疗保险。因为不同地区会因当地的政策不同而有所区别,可以和单位的负责医疗保险的部门加以咨询,会获得更专业权威的解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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