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重疾险还是有必要
“我有医保了,还有必要买重大疾病险吗?”有不少人也许会有这样的疑问。对于医保和商业疾病险的关系,美国友邦保险公司的主管唐亮这样向记者解释:“每一辆车都配备了刹车,当驾驶员看到前面可能存在的危险时或许可以用刹车来规避,但并不能因此排除所有的风险。为什么所有的小车都配置了保险带甚至气囊?就因为这些装备是补充的保障措施,能够最大程度地保障车上人员的安全。社会医保就好像刹车,商业健康类保险就是保险带,是对医保体系的有利补充。没有人会因为有刹车就不要保险带,更不会有人有了保险带就不用刹车,越来越多的人会想要配置气囊。”
事实上,社会医疗统筹基金对医保人员的保障是“保而不包”的,住院费用和大病医疗的自付比例和金额相对比较高。比如一个2001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在职职工,他若生病住院共支出5万元,则个人需负担的费用为8千8百多元;如果他曾购买过重疾险,因为重疾险不是一种报销型的保险,只要你确诊的疾病是符合保险条款中的保障对象,那么就可以一次性获得保险公司的给付,一方面不需要自己在病后垫付医疗费用,更重要的是减轻了个人的医疗支出负担。而且,医保的药品是按甲、乙两类分别对待的,药品的实际个人分担额较大,有些病人因经济困难就少用乙类药,若能获得保险赔付,则在治病用药方面也会有更大的自由度,提高医疗质量。所以,对医保覆盖对象来说,重大疾病险可作为一种补充手段,而对没有纳入医保范围的人来说,重疾险尤其重要。
保障范围并非越广越好
很多人都会想,既然是预防以后得大病时经济上有所保障,那当然购买保障范围多的品种比较好。实则不然。安联大众的保险精算硕士曾霖告诉记者:“目前市场上的重疾险保障疾病种类从7种到40种不等,但对个人而言,并非保险责任的范围越广越好。因为重疾险的保险费是保险精算师按照该险所含各种疾病的发病比率等各种指标综合得出的,保障的病种越多,保费自然越高。对于具体的投保人来说,有些疾病的发生率几乎为零,或者他们原先购买的意外险中已经能够保障到的某些创伤类疾病,那么再去购买有交叉保障项目的重疾险,等于是浪费金钱,增加自己的负担。一般而言,选择重疾险时最重要的是考察条款中是否包含了常见的心血管、器官性和老年性疾病,有了这三大类,基本上就满足了一般投保人的保障需求。”
记者注意到,现在许多保险公司经常会在宣传时强调保障疾病的种类,保险代理人也常常会比较各家产品所保障重大疾病的数量。但是投保人不能忽略的一点是,重大疾病保险重要的不仅是表面上的数量,还有它确实
能够提供保障的疾病种类。有些疾病虽然列入了保障范围之内,但条款对疾病的发生程度限制相当严格,到了条文中规定程度的患者一般已是重症中的重症,即便得到保险金也几乎没有机会生还,这类保障其实没有实际的意义可以考虑不买。所以,在购买重疾险时,一定要对条款多加研读,要特别注意哪些疾病是可以赔偿的,哪些是不能赔偿的,最好请专业医生多做做参谋。当然,如果你经济上宽裕或者身价很高,自然可以选择保障范围最广的,没有人会阻止你为保险公司员工们的奖金做一点小小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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