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1日起,大病保险资金对20类重大疾病参合患者住院发生的高额合规医疗费用给予补偿,个人最高年补偿限额为20万元。此外,在新农合报销、大病保险补偿的基础上,民政部门还将对贫困患者给予一定救助。
资金来源
从新农合结余中
支出资金
意见规定,资金原则上从新农合基金结余或年度新增政府补助中支出。2013年,我省购买大病保险的筹资标准为每人15元。每年年初,资金将由统筹地区新农合经办机构从新农合基金支出户中直接列支一定比例或额度作为新农合大病保险资金,用于购买商业保险机构大病保险。
为保障承办商业保险机构的能力,意见要求,以政府购买商业医疗保险形式,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商业保险机构承办新农合大病保险业务。
卫生行政部门要将招标情况、与商业保险机构签订协议的情况、购买商业保险的筹资标准、保障水平、补偿结算流程及大病保险资金的年度收支情况等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商业保险机构要定期在定点医疗机构、统筹地区分支机构公示大病保险资金收入情况、参合居民医疗费用补偿情况。
现状乡镇医院报销多,大医院治病报销少
“现在看个小病确实花不了多少钱,报销很多,可到大医院看大病就花得多、报得少了。”去年,因急性心梗住进省城大医院的王金生花了近6万元,可新农合仅报销了2万元左右,自己要负担4万元。与王金生有同感的参合患者不在少数。为鼓励农民在基层就诊,新农合的报销比例随着医院等级的升高会降低,当时新农合大病保障报销70%以上的政策还没推广。
“有些药品等不在报销目录里,总体报销比例还要低。”省城一名三甲医院医保办工作人员表示,一般总体报销比例在30%左右。“但大病都要去大医院看啊!”王金生说出了不少农民的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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