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疾病补偿扩至20个病种
2011年,作为重大疾病保障,农村14周岁以内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患者,可享受政策范围内90%的补偿。2012年,针对女性参合患者新增了“乳腺癌、宫颈癌”两个病种。近日,河南省发布《河南省提高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工作实施方案》,从2013年3月1日起,河南省参加新农合的农民,重大疾病保障病种扩大到了20种,病种囊括了乳腺癌、宫颈癌、胃癌等较为多发常见的重大疾病。
记者从洛阳市卫生局获悉,在该方案正式实施之前,乳腺癌、宫颈癌等20种重大疾病仍按本年度的住院补偿政策执行。
对于特殊慢性病补偿政策,补偿比例仍按原80%的比例执行;对于一般慢性病补偿政策,将Ⅱ期及以上高血压病、冠心病(非隐匿型)、有并发症的糖尿病、急性脑血管病后遗症、肝硬化失代偿期、结核病(免费项目除外)、精神病、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慢性阻塞性肺气肿、肺心病及癫痫病等一般慢性病病种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符合补偿政策费用补偿比例70%。
此外,住院补偿封顶线以当年实际获得的大病统筹补偿金额累计计算,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每个参合农民15万元。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