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有效期内,确诊患有条款中的35种重大疾病之一,每年即按基本保险金额的9%领取重疾关爱金,直至终身。每年固定享有重疾关爱金,帮助提高护理品质。
保费可豁免:
若确诊条款约定的重疾,公司将逐期豁免此后应交的主险及“附加鸿鑫人生加倍关爱重大疾病保险B款”各期保险费。帮助客户免除患有重疾后交纳保费的经济压力和担忧,真正体现保险的保障本质。
二、购买提示
1、投保范围
投保年龄:与鸿鑫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B款一致。
2、交费方式
与鸿鑫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B款一致。
3、保险期间
与鸿鑫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B款一致。
三、保险责任
1、重大疾病关爱金:
在本附加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天内,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发生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下同),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退还您按本附加险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本附加险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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