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志刚说,大病保险的报销比例是,大病患者在基本医保报销后仍需个人负担的合理医疗费用,再给予实际报销50%以上,而且,对医疗费用实行分段制定支付比例,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也要越高。也就是说,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先在政策范围内报销约70%,剩余自付费用再由大病保险实际报销最少50%。
对具体的筹资额度或比例,文件没有作出具体规定。孙志刚指出,主要是考虑各地经济发展、居民收入和医疗费用水平差别很大,同时,根据1亿人群样本数测算,不同地方,做好城乡居民大病保障与需要的筹资标准也有很大的差距。因此,国家层面对具体筹资标准不作统一规定,由各地结合实际,进行科学测算后合理确定。
“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各地在测算时不能简单化。要根据前三年至少前一年大病高额医疗费用的发生情况、基本医保报销的情况、大病保险的目标水平,以及筹资能力等综合因素,进行精细测算,多方案对比,合理确定。”孙志刚说。
按照全国平均报销水平,记者大致算了一笔账。比如一个参保的城镇居民,患大病共花了10万元,假定政策范围内费用为8万元,报销了约70%,共5.6万元。剩余4.4万元,超过了当年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因此至少可以再报销50%,达到2.2万元左右,加起来共报销7.8万元,参保患者个人自付2.2万元,实际报销比例就可以达到78%。
非政策范围内用药报销吗
大病用的很多药都是非医保目录内的,是否可以报销?
孙志刚指出:“大病保险报销不再局限于政策范围内,而是大病患者在基本医保报销后仍需个人负担的合理医疗费用,再给予报销50%以上。”
也就是说,非医保报销目录内的药品、治疗项目等,只要是合规的费用,都可以报销。但具体哪些是合规费用,《意见》作为指导性文件,没有作出具体规定,主要原因是各地情况差异大。徐善长说:“这次出台的大病保险文件,是一个原则性的指导文件,在许多方面没有设定全国统一的标准和比例,比如,筹资标准、合规医疗费用、高额医疗费用等的界定,都由地方政府来确定。”
对于患大病的民政救助对象,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表示,做好资助参保参合工作,将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和大病保险有机结合,最大限度提高困难群众医疗保障水平,加快推进“一站式”即时结算机制建设,力争年底前覆盖60%以上的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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