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种癌症不是重疾险承保范围
随着8月1日重疾险旧貌换新颜,重疾险成为不少市民近期关注的焦点。不过,保险公司提醒市民,重疾险对“重疾”的界定与市民心目中的重疾存在差距。重疾险并非是“癌”都保。
6种癌症不是“重疾”
20多岁的周小姐年纪轻轻便发现有乳腺增生症状。再加上周小姐家族中已发现三位女性患过乳腺癌,周小姐觉得自己发生乳腺癌的几率比平常人大。“听说一旦发生重大疾病,重疾险可缓解经济压力。我打算趁早买重疾险”,周小姐盘算。
不过,让周小姐没有想到的是——“即便周小姐真有一天确诊乳腺癌,重疾险也不会埋单”,中国人寿广东分公司专家指出。原来,按8月1日开始执行的重大疾病定义,有6种恶性肿瘤不在重疾险的“重疾”范围之内。这6种“癌症”是:原位癌;相当于Bi鄄net分期方案A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相当于AnnArbor分期方案I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皮肤癌(不包括恶性黑色素瘤及已发生转移的皮肤癌);TNM分期为T1N0M0期或更轻分期的前列腺癌(注:如果为女性重大疾病保险,则不包括此项);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所患恶性肿瘤。
“癌症怎么不算是大病?!”不少市民感到难以理解。“并不是所有癌症都是重大疾病”,保险公司理赔部专家指出。专家称,以比较多发的“原位癌”为例,其严格意义上讲并非是“症”,多发于口、唇、咽喉、肠胃肺甚至皮肤等处,能够治愈,不算重大疾病;“皮肤癌”在我国发病率很低,且我国绝大多数皮肤癌患者只要进行局部切除就可治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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