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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众爱心宝”重疾险发生重疾赔付后还可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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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投保者首先明确自己的需求,如果是想拥有保障的同时做养老金储备,可以选择保至60岁或70岁,满期领取一笔满期金可用作养老金;其次,根据自身的财务能力选择合适的交费额度,如果每年的交费额度过低则可能保障不足,过高则可能会带来比较大的交费压力。

  1.问:爱心宝主险与附加重疾是否可以单独投保?

  答:不可以。爱心宝计划的主、附险是配套开发的,两者相互影响,不可单独投保。

  2.问:爱心宝主险与附加重疾的交费期、保险期限是否可以不一致?

  答:不可以。爱心宝主险与附加重疾的交费期、保险期限须保持一致。

  3.问:重疾保险金如何给付?

  答:在180天的等待期后,被保险人不幸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少儿重大疾病或成人重大疾病,我们将按照重疾保额的100%给付重疾保险金,重疾保险合同终止,主险合同继续有效。

  4.问:在合同有效期内,爱心宝计划是否可以一直分红?

  答:合同有效期内,我们会按照国务院保险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每年将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保单红利是不确定的。本公司每个保单年度会向您寄送红利通知书,告知您分红的具体情况。

  5.问:发生重疾赔付后,是否还可以继续分红?

  答:可以。发生重疾赔付后,在合同有效期内,爱心宝主险仍会每年参与红利分配。

  6.问:如何领取分红?

  答:爱心宝计划的分红领取方式为累积生息和抵交保险费,你在投保时,可以选择分红领取方式。如果您选择累积生息,红利将留存在本公司,以我们每年确定的红利累积利率按年复利储存生息,并于您申请或本主合同终止时给付;如果您选择抵交保险费,红利用于抵交下一期的应交保险费,如果抵交后仍有余额,则用于抵交以后各期的应交保险费,但该余额不计利息,交费期满后,抵交保险费方式自动变更为累积生息方式。如果您不选择分红领取方式,则默认为累积生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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