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重大疾病年轻化趋势越来越明显,作为健康保险的一大险种,重大疾病保险已成为人们投保时的一个首选险种。面临五花八门的重大疾病险种,不同的保险产品保障的疾病种类各不同,如何选取适合自己的险种,最大范围保障自身利益,成为众多投保人的困惑。
目前推出的重疾险主要包括返还型的长期保险和消费型的短期保险。返还型长期险每年所缴保费一样,保障时间为约定到一定的年龄或者终身。即这笔钱永远属于客户或客户的亲人,客户即使无疾而终,孩子照样能拿回约定的保障额度;相比之下,消费型短期险,保障可以是20年、30年,如果在这些时间中一直平安,所缴保费,客户一分钱也拿不回来。
以某公司推出的几款重疾保险为例,30岁男性,保额20万元,保障31种重疾,缴费年限20年。
就险种一与二比较,每年要缴保费相差5860元,20年相差11.7万元。选择终身重疾或者分红重疾险还有一个弊端,那就是一旦中途急用钱,不能取;手头不方便,也不能违约。如果把这些差价存起来,算上复利,那20年间的保障除了20万元,又多了十几万元。如果你有强制储蓄习惯和遵守投资纪律,不妨购买消费型重疾险,否则,还是购买返还型的重疾险。
究竟买大病险时要注意什么?怎样才能把钱花得更“值”?
身故保险金:大多数公司重大疾病保险中的“身故保险金”都是按照保险金额来赔付的,但是也有一些公司把“身故保险金”规定为:退还已缴的保险费。如果相同保额、相同价格,身故不赔保额、而是退费的话,就等于在客户应有的三项保险责任中凭空抽掉了“身故”一项,对客户来说,属于不公平条款。
同等交费前提下,请选择身故时按照保险金额赔偿的条款。
大病保险金:对于“大病保险金”,大多数公司都是按照保额或保额的倍数来赔付的。但也有保险公司将大病区分为两大类——罹患“一类大病”赔付保额的80%,罹患“二类大病”赔付20%。也就是说,当客户真正被诊断为大病,最需要得到理赔金的时候,相同保额、相同价格,在其他公司可以获得20万元的一次性赔付,而在这类公司只能获得16万元,其余的4万要等这位可怜的客户再患上另一种“二类大病”,才能赔付。
当然,这类公司对外宣称,他们的优势在于:患任何一类大病后,均可以豁免剩余未交的保费;但明眼人一看便知,条款当中所列出的“一、二类大病”,几乎全部包括在其他公司的重大疾病范围当中,在其他公司理赔之后,合同是终止的,未交的保费同样不交,所谓的优惠政策形同虚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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