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服务的长期客户累计3145万人次,为广大客户提供的风险保障金额超过2.81万亿元,近年来累计赔偿给付各类保险金额达280.7亿元。2010至2011年,公司先后荣获“山东省金融发展贡献奖”、“山东省金融创新奖”,并连续两年被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评为“山东金融机构年度综合评比A级单位”。
重大海难事故
2010年8月24日,中国人寿荣成市支公司承保鲁东港渔1961号-1962号渔船船员保险,每位船员投保意外伤害死亡保额30万、医疗保险6万元。2011年1月3日,鲁东港渔1961号渔船在126海区被利比亚籍货轮ZIMSHEKOU号撞沉,船上11名船员中9人落海失踪,1人溺水死亡,1人获救。2011年7月4日,青岛海事法院对失踪9人宣告死亡。
中国人寿根据调查核实情况,认定鲁东港渔1961号出险情况属实给付保险金300万元。
单笔个人给付最大理赔案
被保险人刘先生于2000年9月10日在中国人寿投保一份康宁终身保险,基本保险金额32800元;2010年3月5日、3月11日分别投保了一份国寿小额贷款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额合计200万元;2010年5月15日又投保了一份国寿综合意外伤害保险,身故保险金额为35000元。
2010年12月8日,刘先生发生交通事故身故。2011年1月17日,受益人向中国人寿提出理赔申请,1月19日呈报总公司后顺利通过审批,当日死亡保险金2133400元转入受益人账户。该笔理赔给付为我公司发展史单笔最大个人保险理赔案件。
220万重大疾病保险金赔付案
被保险人麻先生曾于2002年投保中国人寿康宁终身保险一份,基本保险金额4万元,2004年投保国寿康恒重大疾病保险一份,基本保险金额12万元,2009年投保康宁终身保险(2007修订版)一份,基本保险金额100万元。
2011年3月,麻先生被确诊为恶性肿瘤,向公司提出索赔申请,中国人寿经核实审批,及时做出处理意见,按合同约定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220万元,并免交以后各期保险费1579240元,并继续享受我公司给予的104万元身故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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