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观点2
买了重大疾病险,得的病也是保险条款中规定的重大疾病,但为什么不赔住院产生的费用?
华泰人寿四川分公司专家解析:
这个纯属“美丽的误会”。健康保险分为疾病保险、医疗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和护理保险四类,重大疾病属于疾病保险范畴,是以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的发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而住院费用报销属于医疗保险范畴,是以保险合同约定的医疗行为的发生为给付条件。两者最大的区别在于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的判断标准为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是否发生合同约定的疾病、达到约定的疾病状态或实施了约定的手术,与被保险人发生的实际医疗费用无直接关系;住院费用报销型险种则与疾病诊断不直接相关,是以医疗费用支出为依据。重大疾病保险体现的是保险条款人性化设计,通过重大疾病一经确认即给付保险金可以缓解患者的财务压力,避免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无钱就医,或者在接受治疗后导致整体生活质量下降,甚至陷入巨大的经济窘迫中。
消费正解>>>现在随着医疗费用的不断上涨,如果消费者对健康保障有更高的需求同时经济条件许可的话,可以在购买重大疾病保险的基础上适当附加一些医疗保险,例如费用补偿性型医疗保险、定额给付型医疗保险,两者还可同时购买。通俗地讲,前者是费用报销型险种,保险公司根据费用项目是否属于保险条款约定在保险金额范围内进行赔付;后者是津贴型险种,按住院天数给予一定数额的补助,多买多赔。
专家支招>>>需要注意的是,有些医疗保险是附加险,必须在投保了主险的基础上才能购买,而且期限一般是一年,每年都需要重新投保。消费者切不可“本末倒置”冲着附加险去买主险,在购买时一定要问清楚是否有保证续保的条件,或者如果上一年发生了赔付还能否继续投保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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