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大病致贫”是大众关注的一个热点话题,而大病医疗保障体系仍未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但在3月22日卫生部召开的2012年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卫生服务工作会议上,卫生部长陈竺提出要“扩大大病保障范围,开展肺癌等12类重大疾病的医疗保障试点工作”。这意味着大病医保或将有新的突破。
另一方面,在今年年初由邓飞以及薛蛮子等名人与企业家在内的民间专业人士发起的“儿童大病医保”公益项目也将陆续在湖南、湖北和广西的某几个县共两万多中学生中展开试点。该项目是以民间慈善的形式,以商业保险的方式展开儿童大病医保项目。有专家称,这或许能给大病医保提供新的思路。
大病医保试点之利弊
据介绍,从2010年开始,包括云南楚雄等少数农村地区开始实施新农合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据一位曾在云南人保健康供职的人士介绍,当时是在2009年9月由云南省卫生厅确定楚雄州、宜良县、个旧市分别按照州级统筹、县级统筹和市级统筹的模式进行新农合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试点,而具体经办则委托云南人保健康公司。
据了解,截至今年2月底,云南人保健康在全省4个州(市、县)承办了新农合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业务,服务参保群众达280万人,处理赔案2.3万余件,支付赔款4800万余元,为2万多个农民家庭解决了因大病造成的实际困难。
以试点楚雄州为例,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楚雄州新农合大病补充保险的参保率达到50.11%,2011年达到68.32%,今年达到了近80%,参保率远高于其他两个试点地区。从2010年到今年2月底,楚雄人保健康赔付案件总数超过2万起,赔付金额超过4000万元。
据人保健康楚雄中心支公司总经理永培映向记者介绍,他们与政府相关部门一起设计的大病补充保险方案,是每人每年缴费20元参保,参保人在统筹年度内发生住院,凡符合新农合补偿的病种和医药费用,新农合减免后累计个人自付部分超过3000元的,超过部分按40%比例由大病补充保险支付,每人每年最高支付限额为5万元。
据介绍,3000元的起付额度是以楚雄州农民人均纯收入确定的,是农民基本可以承受的支付能力,这部分患者占了住院患者的10%左右,符合保大病的宗旨,40%的支付比例,是以现有的实际住院资料为依据测算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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