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大疾病保险条款解读
1、什么是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重大疾病保险条款指的是重大疾病保险合同上规定的关于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的权利、义务以及其他保险事项的条文。而保险合同上都印有保险条款,保险合同中事先印在保单上的条款称为“基本条款”,所有“基本条款”必须遵循《保险法》,同时保险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的“法定条款”必须包含在保险合同中。保险合同中的条款具有法律效应。
2、重大疾病保险条款中受保障的疾病名称以及疾病定义!
被保险人发生以下保险合同内的疾病并由专科医生诊断证明时可获得理赔。
2.1、恶性肿瘤
指恶性细胞不受集体控制进行的增长和扩散,侵蚀和破坏周围正常组织,经以血管、淋巴管和体腔扩散转移到身体其他部位的疾病。经专科医生确诊,临床诊断属于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的恶性肿瘤范畴。
2.2、急性心肌梗塞
因冠状动脉阻塞导致的相应区域供血不足造成的部分心肌坏死。且须满足下列条件中三个:
(1)典型临床表现,如急性胸痛等;
(2)最新的心电图改变提示急性心肌梗塞;
(3)心肌酶或者肌钙蛋白有诊断意义的升高,或者呈现符合急性心肌梗塞的动态性变化;
(4)发病90天后,经医院检查正式左心室功能降低,如左心室射血分数低于50%。
2.3、脑中风后遗症
因脑血管突发病变引起的脑血管初学、栓塞或梗塞,并导致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神经系统永久性障碍指疾病确诊180天后,仍遗留以下一种或以上障碍:
(1)患者一肢或者一肢以上肌体技能完全丧失;
(2)患者语言能力或者咀嚼能力完全丧失;
(3)患者自助生活能力完全丧失,自助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指六项日常基本生活活动中三项或者三项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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