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肢体缺失
因治疗的需要或意外事故所致,两肢或两肢以上自腕关节或踝关节以上完全离断。
九、瘫痪
由于脑或脊髓疾病或意外伤害而导致两肢或两肢以上功能永久完全丧失,并经神经专科医师确认。
十、严重烧伤
指全身皮肤20%以上受到Ⅲ度烧伤。但因被保险人自身行为所致的烧伤除外。
十一、帕金森氏症
经神经专科医师确诊为原发性帕金森氏症,其诊断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情况:
1、药物治疗无法控制病情;
2、有进行性功能障碍的表现;
3、被保险人在没有他人协助下无能力独立完成下列3件或3件以上的行为:沐浴、更衣、入厕、摄取食物、上下床或起坐。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