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属性:主险
保险期间:终身
投保年龄:出生30日-60周岁
缴费方式:趸交、年交和半年交三种;
期交付保险费的交费期间分为五年、十年、十五年和二十年四种
保险金额:
年满70周岁年生效对应日之前,基本保险金额为保险单载明保险金额的150%;
年满70周岁年生效对应日之后,基本保险金额为保险单载明保险金额
保险责任:重疾保险金
保单生效(或复效)第一年内,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合同终止;
保单生效(或复效)第二年内,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120%给付,合同终止。
保单生效(或复效)两年后,按基本保额的二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责任终止。
身故保险金
保单生效(或复效)第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合同终止;
保单生效(或复效)第二年内因疾病身故,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120%给付,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保单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两年后因疾病身故,按基本保额的三倍给付(公司已给付重疾保险金的,按基本保额给付),合同终止。
高残保险金
保单生效(或复效)第一年内因疾病身体高残,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合同终止;
保单生效(或复效)第二年内因疾病身体高残,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120%给付,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保单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两年后因疾病身体高残,按基本保额的三倍给付(公司已给付重疾保险金的,按基本保额给付),合同终止。
附加功能:借款/保费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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