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单利益:
重大疾病保险金
在保险单生效180天内因意外或180天后初次患重大疾病:若确诊日在5周岁的保险单周年日之前,本公司给付100,000元;若确诊日在5周岁的保险单周年日之后,本公司给付200,000元。
在保险单生效180天内初次患重大疾病,本公司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保险责任终止。
身故或高度残疾保险金
在保险单生效180天内因意外或者180天后身故或高度残疾:若在18周岁的保险单周年日之前,本公司给付已交保险费与该年度末现金价值的较大值;若在18周岁的保险单周年日之后,本公司给付100,000元。
在保险单生效180天内因疾病身故或高度残疾,本公司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保险责任终止。
满期保险金
生存至60周岁的保险单周年日,本公司向投保人返还100,000元。
承保的重疾种类
18周岁之前保障
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川崎氏病、进行性脊肌萎缩症、暴发性肝炎、再生障碍性贫血、脑炎、重型脑损伤、重大器官移植、严重烧伤、失明、失聪、瘫痪、植物人、言语功能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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