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保险,就是给自己买一份未来的保证,买保险,就是给自己的未来买一份保障,可却总有些人在自己真的遇到意外”时却无法获取属于自己的那份保障,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投保者没有如实的说明自己的身体状况,还是保险公司故意不索赔?
买重大疾病险应告知身体状况
可赵先生买的重大疾病险在心脏病发作之时,却没能帮上他忙,反而给他带来了一场官司。法院对这起保险合同纠纷案一审判决,采纳了赵先生要求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2万元的诉请。2009年6月,因未按时缴纳保费导致合同在2011年4月中止。赵先生为自己购买了一份重大疾病安全支付了两期保费后。再次来到保险公司,并填写复效申请书,反面的健康告知及声明书上草草地打上几个勾,缴了费,恢复了保险合同效力。
没多久因冠心病、心绞痛住院治疗,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可保险公司给出的答复是赵先生复效前因患冠心病住院治疗,出院后。复效时未如实告知我公司,根据保险法及保险条款相关规定,本公司不予赔付保险金,解除重大疾病保险合同处置。原来2010年的7月。考虑到时间安排等原因而没采取手术治疗,赵先生曾因冠心病住院治疗。待病情转好后就出院了申请复效时,未将此事告诉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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