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知识手册 | 报销型医疗保险 | 重大疾病保险 | 津贴型医疗保险 | 护理保险 | 产品 | 案例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健康医疗险频道 > 重大疾病保险 > 正文
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重大疾病医疗补助是指单位或参保人在参加基本医疗的基础上,为了化解因大病治疗带来的严重经济风险而参加的一种辅助医疗保险。

  据了解,符合条件的患者可持患者病历证明、诊断结果证明等资料,到所在地村(社区)提出申请并填写《三乡镇重大疾病救助申请审批表》或《三乡镇重大疾病住院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申请住院医疗救助的,须同时提供医疗单据等相关资料(二甲以上医院证明)。重大疾病救助申请人条件需每半年审定一次,如在其他单位或组织申请了类似的救济的不再接受申请。

  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2000元可申请

  三乡镇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暂行办法》的医疗救助分为重大疾病救助和住院医疗救助两种,两种救助可叠加,累计最高每年不超过19800元。

  其中,对于重大疾病救助,凡符合7种重大疾病、慢性病患者,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1000元,每人每月可获得400元的医疗救助金,每人每年累计为4800元。而针对重大疾病住院医疗救助,凡符合上述7种范围的患重大疾病、慢性病患者,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2000元,并满足两种情形之一,便可以申请重大疾病住院医疗救助。重大疾病医疗救助金额年累计不超过15000元。

  《暂行办法》规定,两种情形中,一种是已办理了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其年内住院医疗费用个人自付金额累计超过10000元的;另一种则是未办理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其年内住院医疗费用个人自付金额为20000元以上的。

  今年初,三乡镇还在全镇推行了《三乡镇妇女重大疾病救助工作暂行办法》,提供100万资金保障患重大疾病妇女,取得一定的成效。如今出台《暂行办法》,则进一步将重大疾病保障范畴和人群扩大。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