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按需可调高或调低
赵女士30岁,在一家国企做行政主管,希望在自己年富力强的时候为自己买一份长期保障,所以购买了泰康人寿健康人生终身保障计划,年交6000元,交20年,可获保障利益:大病保险金额221676元,高残保险金221676元,身故保险金221676元。
■情况一保单生效等待期过后,赵女士一旦确诊大病,凭医院诊断书一次性给付大病保险金:221676元+保单累积红利,无需发票原件,合同终止。
■情况二保单生效后,因意外引起的高残或身故,保险公司一次性给付高残或身故保险金:221676元+保单累积红利,合同终止。
■情况三赵女士一生没有患重疾,也没有发生高残或身故,该计划可起到养老的功能。赵女士如70岁一次性领取:养老金136860元+保单累积红利(高档:194660元;中档:113007元;低档:31354元)。赵女士如在80岁一次性领取:养老金164916元+保单累积红利(高档:332735元;中档:194045元;低档:55355元),合同终止。
提示:健康人生重大疾病终身保障计划的主险产品为分红型保险,本保险的红利分配将随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情况发生变动,红利并非确定值,也可能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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