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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康乃馨终身女性重大疾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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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如果患上重大疾病,重大疾病导致的医疗开支骤增风险,给家庭带来了沉重的经济负担。所以,减轻医疗负担,这就需要重大疾病保险帮忙了。平安康乃馨终身女性重大疾病保险怎么样?

  一、一类重大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于保单生效日起90天后因疾病,经医院诊断初次发生本条款所定义的“一类重大疾病”,且从确诊之日起28天后仍然生存,本公司按照保险金额的80%给付“一类重大疾病保险金”,并从保险金额余额中扣除相应部分,“一类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责任终止。

  “一类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以一次为限。

  二、二类重大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于保单生效日起90天后因疾病,经医院诊断初次发生本条款所定义的“二类重大疾病”,且从确诊之日起28天后仍然生存,本公司按照保险金额的20%给付“二类重大疾病保险金”,并从保险金额余额中扣除相应部分,“二类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责任终止。

  “二类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以一次为限。

  本公司给付“一类重大疾病保险金”和“二类重大疾病保险金”后,本保险责任终止。

  三、保险费豁免

  当本公司给付上述“一类重大疾病保险金”或“二类重大疾病保险金”后,本公司豁免本合同的以后各期保险费。

  四、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身故或于保单生效日起90天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保险金额余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日起90天内因疾病身故,或于保单生效日起90天内因疾病经医院确诊初次发生本条款所定义的“一类重大疾病”或“二类重大疾病”,本公司退还现金价值,本保险责任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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