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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重大疾病保险的支付标准及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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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保险的最大的功能是保障,当万一发生的时候用小钱换大钱,起到杠杆的作用,也是资金的安全筏。以下介绍职工重大疾病保险的支付标准及报销范围。
   职工重大疾病保险是为保障城镇职工重大疾病医疗需求而建立的专项医疗保险基金,用于支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年度内累计发生的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4万元)的医疗费用。那么职工重大疾病保险支付标准及报销范围是怎样的呢?
 
  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每年每人向市、区社会保险局缴纳48元大病医疗保险费,在发生超过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由社会保险部门按:0—4万元以下报销85%,4万元—8万元以下报销90%,8万元以上报销95%。每一医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人民币15万元。
 
  职工重大疾病保险大病统筹基金的支付标准及报销范围
 
  职工患病、非因工负伤一次性住院的医疗费用或30日内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的部分(不包括自费部分、个人负担部分)属于大病统筹基金支付范围,采取分档计算,累加支付的办法:
 
  1.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部分支付90%;
 
  2.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部分支付85%;
 
  3.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部分支付80%;
 
  4.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部分支付85%;
 
  5.5万元以上的部分支付90%。前款各项所称"以上"不含本数,"以下"含本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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