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优健康险亮点:防癌+重疾组合投保更有效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近年来重大疾病的发病率逐年递增,这也使得消费者购买重疾险的意识逐渐增强,希望通过重疾险来获取更多的保障。
目前,商业医疗、健康类保险产品通常会对带病投保人拒保,或者投保人患病后第二年不能续保,或者对既有疾病部分做出除外责任、加费等处理。而为了鼓励保障型业务的发展,《征求意见稿》突破了民商法的缔约自由原则,更像是具有社会属性的保险。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阎建军认为,强制承保可能会带来逆向选择,比如一个健康险公司经营非常好,带病投保人都愿意来,赔付率上升可能导致亏损;反而经营不好或者服务不好的公司,带病投保人不愿意来投保,赔付率可能低并且利润高。部分保险公司经营中可能会想办法规避或者推诿高风险人群,打擦边球。希望在对《征求意见稿》进一步修改时,增加配套措施,解决强制承保带来的逆向选择问题。
此外我们看到,《征求意见稿》规定,“适用商业健康保险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是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虽然可投保人群范围很宽泛,只要有工作单位的,由单位代缴代扣个人所得税的,都可以比较方便地操作投保事宜享受保费税前列支优待,但对于大量没有单位的自由职业者、失业者购买个人税优健康险产品时,如何落实税收优惠,仍然是个问题。
“防癌+重疾”:组合投保更有效
防癌险费率低但保障单一,重疾险保障范围广但费率会高不少,不妨通过组合投保的方式,让其发挥各自的优势,令每一分保费支出获得最有效的保障。
据世界卫生组织的最新数据显示,到2020年前,全球癌症发病率将增加50%,即每年将新增1500万癌症患者,而且,全球20%的新发癌症病人在中国。
尽管随着医疗技术的进步,大多数癌症不再是“不治之症”,但癌症的治疗却是一场体力和家庭财力的“持久战”,面对这个巨大的潜在风险,“防癌”的家庭财务准备显得非常必要,在这个“谈癌色变”的时代,防癌险逐渐为不少消费者所接受。
那么,如果已经购买了防癌险,是否还要选购重疾险呢?如果防癌险和重疾险都还没有购买,该怎么安排更合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