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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保险——别让社保记录坑了你的保险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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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最近,天涯上一则关于安盛保险的理赔纠纷事件闹得沸沸扬扬,事件中的林女士购买的安盛重疾险,在理赔时由于既往病史没有全面申报而被安盛拒赔。
 
  二、投保人注意事项
 
  1、不要将社保卡借与他人
 
  在我国,记录个人疾病就诊记录最多的地方便是社保卡,社保卡仅限本人使用,不可随意借与他人,每个地区都有详细的管理规定。以天津市为例,在《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中明确规定了“对于使用他人社保卡看病购药、将本人的社保卡交给他人或定点医疗机构、药店使用,骗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的参保人的惩罚措施”。所以,它像身份证一样,可以作为个人身份识别的凭证之一。那么社保卡里的诊疗记录便可认为是其持有人的既往病史依据。
 
  香港保险公司对于混用社保卡的处理方式较为严格,部分保险公司一律拒保或者将保单作废,例如保诚;另有部分香港保险公司允许在投保人在投保时进行体检,以确定投保人具体健康状况,甚至需要投保人再次赴港体检。
 
  因此,建议朋友们不要为了一点蝇头小利将社保卡借与他人。同理,对于商业医保等同样不能随意外借。
 
  2、全面申报既往病史
 
  朋友们不仅要认清楚对于如实进行疾病申报的重要性,还要注意掌握正确的操作方法,关于这一点小二之前曾进行过详细论述,再次不再赘述。
 
  这里需要再次强调的是:
 
  1、只要是在自己名下的,无论是自己的还是他人借用的既往疾病记录,都要申报;
 
  2、对于自己无法确定是否要申报的疾病,一定要找专业的保险顾问进行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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