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疾病险保额规划要考虑多重因素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治疗重疾的费用不断上涨,昂贵的医疗费用无疑成为整个家庭的沉重负担。为有效规避因健康导致的经济风险,通过购买商业保险抵御重大疾病的方法被大众所接受。
以2015年刚刚开始启动的上海居民大病保险为例,目前仅能针对四大类大病进行保障,在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后,个人自负的部分,纳入居民大病保险报销范围,由保险公司按照报销50%的标准办理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服务。
再以山东省的大病保险为例,2015年,该省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1.2万元,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1.2万元以下的部分不给予补偿。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1.2万元以上(含1.2万元)、1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50%补偿;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2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60%的补偿;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以上的部分给予65%补偿。一个医疗年度内,居民大病保险每人最高给予30万元的补偿。
可以看出,各地大病保险同样设置了起付标准、报销比例、封顶线等限制性条件,无法全力覆盖个人治疗大病的费用支出。
商业重疾险:补充保障、优势明显
以上社会基本医保体系的种种“先天缺陷”,恰恰能通过商业重疾险得到“对症”的解决方案。
一方面,商业重疾险的理赔原则是“一经确诊即可赔付”。一般只要按合同规定有必要的确诊依据,即可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而不需要任何发票去申请“事后报销”,也不存在类似医保异地就诊报销相当繁琐困难的问题。
商业重疾险这一“事前弥补”的保障,犹如一场“及时雨”,能为患病者及其家庭在早期治疗中就提供足够的资金支持,有利于病人及早治疗,免去资金上的担忧和困扰。
另一方面,目前市场上的商业重大疾病保险产品,其保障范围除了行业统一规定的25种常见大病,大多还涵盖了各种形形色色的“罕见大病”,保障范围相当全面。
以太平人寿福利健康“+”保险保障计划为例,其保障范围就非常全面,不仅涵盖58种重大疾病,还额外针对原位癌给予附加险基本保险金额20%的赔付(给付金额最高为人民币10万元),且该赔付不影响重大疾病的理赔责任、同时还享有逐年递增的身故保险金和年金转换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