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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保险陷阱有五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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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任何家庭都有作为经济支柱的家庭成员,其健康状况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整个家庭的安危,所以在配置保险时,健康保险方面需要全方位考虑。
   一项调查表明,我国的投保者中,近80%的人打算优先购买健康险,其中首选就是重大疾病险。然而面对市场上种类繁多的重疾险,怎样选择才能避免花“冤枉钱”呢?
 
  五宗罪之1:疾病种类越多,保障越全
 
  目前重疾险所保障的重大疾病一般有10种、20种、30种或40种,甚至还有宣传可保障500多种疾病的重疾险。但是,是否列明的疾病种类越多,这款重疾险就越好呢?其实不然。
 
  举个例如,比如保单中只保10类疾病,其中“癌症”这类重疾,虽然只有两个字,但却几乎囊括了所有细分的癌症类型(除原位癌),而那些号称可以保障30种以上大病的重疾险,可能并不涵盖只有“癌症”这两个字中所涉及到的其他癌症类型。所以,只保障10种重大疾病的保险,未必比细分成几十种具体疾病的重疾险少,反而更多。而它们之间的保费相差也并不太多。
 
  五宗罪之2:刚买后确诊,马上获赔
 
  有很多投保人以为,购买保险不久后如果被确诊重疾后,就可以立即获得赔偿。其实未必,重疾险都是有观察期的。
 
  科普科普长知识
 
  什么是重疾险的观察期?
 
  观察期是指自保单生效之日起,在一定的时间内罹患重大疾病,保险公司是不赔或者只赔偿部分保额。一般说来,重大疾病的观察期一般在30天到1年,各保险公司条款上规定的都不一样。
 
  举个栗子
 
  小A近日刚买了重大疾病险,这份重大疾病险的观察期是90天,如果小A不幸在两个半月的时候被确诊罹患保单范围内的重大疾病,那么保险公司是不予赔偿的,或者只赔偿很少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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