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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尿病、高血压患者及癌症生存者:保险也可以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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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传统商业保险中,无论是寿险、重疾险还是医疗险,糖尿病患者、高血压患者、癌症生存者都为拒保人群,这些人无法通过保险转嫁或分摊日常治疗以及并发症等的高额治疗费用风险。如今,这一情况正逐渐改变。
 
  韩国有针对第一次癌症康复两年以上人群的相关保险,保障与第一次癌症不同部位或器官的癌症,并附加死亡责任,设置90天的等待期。最具典型意义的是,该产品对第一次癌症不同部位设定了不同费率,罹患过甲状腺癌的生存者费率低于其他癌症生存者。比如,40岁女性被保险人,1000万韩元保额,保障5年,罹患过甲状腺癌的生存者,月交保费为4500韩元,而其他癌症生存者的保费为20400韩元。
 
  邵红表示,险企在设计癌症生存者专项保险产品需要设定承保条件,即,第一次癌症已完成治疗,证明完全康复至少一定年限。而在保障二次癌症责任时,很多问题需要考虑,比如,费率是否要根据第一次癌症不同部位、不同分期进行区分,核保的复杂程度要求等。
 
  邵红同时分享了二次癌症的最新信息。数据显示,二次癌症发病率近年来有很大提升,2008年二次癌症发病率在8%左右,而最新统计表明二次发病率上升到20%。同时,二次癌症的病种有不同的发生概率,总体上,肺癌发生概率最高,因此可以对一次癌症患者进行特别筛查,进行健康管理,降低二次癌症发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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