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中的重大疾病保险的陷阱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现代都市人罹患重大疾病的治疗费用越来越高,使得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投保重疾险的必要性。
第二宗罪:附加大病险费用高
人人保险获悉,现在保险公司有时会推出作为附加险投保的大病保险,这些附加险保费相对便宜,但是作为这种附加险对应的主险的责任却不一定是投保人需要的,而且这些主险与附加险的组合之间往往要符合一定的比例关系,所以算到最后,交费还要比单独做主险更高。详情咨询人人保险微信公众号“幸福镖局”,给您保存幸福的力量。
第三宗罪:按身故而不按大病赔偿
人人保险获悉,在很多保险公司的身故保险金赔付金额规定上,多数公司都规定按照保险金额赔付,但是也有一些公司把“身故保险金”规定为:退还已缴的保险费。如果相同保额、相同价格,身故不赔保额,而是退费的话,就等于在客户应享有的三项保险责任中凭空抽掉了“身故”一项,这对投保人来说,明显属于不公平条款。详情咨询人人保险微信公众号“幸福镖局”,给您保存幸福的力量。
第四宗罪:诱导投保人买短期险
人人保险获悉,大病险有两种:消费型和累积型。消费型是指如果一年内不出意外,钱就算白花了;而累积型则是每年交一定金额,连续交很多年,保障也是连续的。通常到很高的年龄(比如88岁),如果这期间得了保险规定的大病,就按投保金额赔付,保险合同就中止了;如果到时没病,保险公司将返还投保人的保险金。正因如此,消费型和累积型相比,保费要便宜不少。很多代理人会以此为由诱惑投保人投消费型大病险。虽然一年期的险种看似保费低廉,但没有太多实质的保障意义。如果每年续保,由于大病险的费率是随年龄增大而增加的,显然投保人的投入更多了。而长期的大病险一般是按照你开始投保那年对应的费率,每年均衡缴纳。年纪越轻,投保人要缴的保费越低。详情咨询人人保险微信公众号“幸福镖局”,给您保存幸福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