沸沸扬扬了一阵子的保险界“4月1日停售”事件已过去一个多月,一批不符合规定的产品退市,又一批新产品扎堆上市。新旧交替中,不少保险消费者还有点“蒙”,新产品到底有何不同?没买到旧产品到底亏不亏?记者日前采访业内人士,为消费者解答疑惑。
“4月1日停售”源于保监会2016年9月发布的《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
人身保险精算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76号文件”)。“76号文件”对保险产品的最低保障水平、产品评估利率、保单贷款比例等方面进行了细化要求,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在4月1日前退市。
记者了解到,旧产品停售没多久,各保险公司就开始密集推出新品。退出市场的主要是不符合要求的万能险、理财型保险等产品,一些保障类保险也会重新升级上市,不再把高收益做为卖点,而是更注重产品收益的确定性以及长期收益。新的万能险预定利率上限从原先的3.5%下调至3%,新上市的所有万能险和
分红险产品,保底利率不再高于3.5%。
不过,对于已经购买了的停售产品,
阳光人寿武汉分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保险公司会根据合同约定的内容履行条款。投保人的权益,不会因产品停售受到影响。
部分产品保费上涨
不少消费者在4月1日之前,都被告知价格要上调,这是源于保险业2017年1月1日投入使用的第三套生命表。
记者了解到,在第三套生命表中,男性和女性平均寿命分别为79.5岁和84.6岁,较此前分别提高了2.8岁和3.7岁。投保人的平均寿命上升了,意味着保险公司将承担更长时间的保障。因此
养老金的给付也会随之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