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清种类合理选择
健康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补偿被保险人在疾病或意外事故所致伤害时发生的费用或损失的一种保险。健康险实际是一个宽泛的说法,按保险责任其可以分为疾病保险、医疗保险和收入保障。这3种健康保险的给付方式各不相同,重大疾病保险属给付型,即保险公司在被保险人患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或发生合同约定的情况时,按照合同规定向被保险人给付保险金,保险金数目确定,且保险公司按合同所载的保险金额一次性给付,同时解除保险合同。
医疗保险的给付方式是报销型的,即保险公司依照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各项医疗费用按保险合同约定的比例进行报销。收入保障则是津贴型的,保险金一般按天计算。另外,除重大疾病等保险外,绝大多数健康保险尤其是医疗费用保险的保障期通常仅为1年,第2年如果需要再重新购买。
近年来,我国的健康保险发展很快,据保监会的数据,1992年全国销售的各式健康保险产品仅有70余种,经过10余年的发展,目前我国商业健康保险险种已经超过300个。投保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健康和收入情况在不同的健康保险产品中进行组合式购买。
客观地说,疾病的风险很难回避,但降低疾病发生后可能给自己和家庭生活带来的影响度则在很大程度上是可调控的。一个重要的途径就是通过健康保险进行风险分散,即通过商业健康险建立自己的医疗基金,通过支付较少的保险费,分散不可预测的大额医疗费用发生的风险。如此而言,健康保险对每个人都应该是必备的。
重疾保险优先考虑
在健康保险产品组合中,重大疾病保险最为重要。对于个人和家庭来说,医疗花费最大的风险就是重大疾病。特别值得注意的是,目前不少重大疾病出现了年轻化的趋势。如能尽早购买重大疾病保险,尤其是为家庭中的经济支柱准备1份重大疾病保险,则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家庭财政的安稳,降低了风险。所以,买保险应重点考虑健康保险,而健康保险中的重疾险又是其间的主角。
目前面市的重大疾病保险产品全部是2007年的新版产品。其特点是所有产品中的重大疾病病种都按《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进行过重新定义。其中按国际经验,有3至6种重疾发生率和理赔率最高,对重疾险产品的价格影响最大。此6种疾病是新型重疾险产品中必保的“核心疾病”。
即: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须异体移植手术、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须开胸手术、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须透析治疗或肾脏移植手术。因此,当你准备投保重大疾病保险时,务必要关注该家保险公司的保险条款是否按照新的行业标准进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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