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2006年统计报告的一个数据,全国人口死亡总数前十位死因合计占死亡总数的90.4%。他们是(按单项死亡率顺序排列):恶性肿瘤、脑血管病、心脏病、呼吸系病、伤及中毒、内分泌营养和代谢疾病、消化系病、泌尿生殖系病、神经系病、精神障碍。
至于排在十位以外的其它疾病死亡,以及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每年造成的非正常死亡人数合计只占9.6%。
这组数据说明了一个不容质疑的一个问题,每十例死亡中,有九人就是因为重大疾病而导致的身故。
与此同时,2007年著名肿瘤学专家郝希山院士主持的“恶性肿瘤流行趋势分析及预防研究”这项课题得出的结论是:人口老龄化与恶性肿瘤发病率变化趋势变化一致,是导致恶性肿瘤发病率上升的决定性因素。从不同年龄人群肿瘤发病构成中,65岁以上的老龄人群,是肿瘤发病的高峰人群,肿瘤发病率所占比重最大,约为55.36%。
一、这个数据表明了一个什么问题?
1、年龄越大,罹患重疾的概率越大,这就意味着我们有九成的人是要倒在医院的病床上身故。
2、越晚罹患重疾,治疗费用和养老金积蓄之间的冲突也就越大。这应验了我们常说的这样一句话,人生三大不幸莫过于以下三种情况:走得太早:将负担留给活着的人;病的太重:无穷无尽的医疗花费无疑是一个无底洞;活的太久:有多少积蓄同时为我们支付养老金和临终前的疾病开销?
二、如何看待重大疾病保险
重疾保险的保障原理简单的说就是一种约定,客户和保险公司就一定数量的重疾种类签订合同,合同期间如果被保险人发生约定重疾种类中的一种且符合重疾定义标准的,当初投保多少就理赔多少。
需要清楚的是,一个投保十万元的重疾险,无论我们缴费了多少,哪怕只缴费一年,只要罹患重疾后被确诊,都是按照投保额十万进行理赔,而非按照已缴费保险费进行理赔。假如年缴保费是3500元,第二年首次罹患重疾,得到10万的理赔,那么这个9.65万就是所谓保障最数字化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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