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消费者比较和选择重大疾病保险产品,保护消费者权益,2007年4月,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共同制定了《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我国重大疾病保险的行业规范正式启用,并随后推出了“重大疾病保险知识问答”等相关文件,对明确重大疾病概念,普及重大疾病保险知识发挥了很好的作用,也是投保人在选择重大疾病保险时必读的文件之一。
几点建议
客户层面:仅仅只有保险意识,懂得以购买保险的方式获得某些人生保障;或者愿意接受保险代理人的投保建议,转变自己的家庭理财观念和适当调整自己的家庭理财方式,这些还远远不够,还应该考虑如何投保才能使自己的保障更合理、更有效、更全面。在投保时,多问几个为什么,多提几个问题,让营销员给出一个最佳解决方案。比如:在什么情况下能够得到理赔?如果是一般的疾病,或者发生了意外会不会得到理赔?还应当怎么办?
公司层面:客观地说,客户做了附加险,理赔频率自然就会高,服务的项目也会多起来,还有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挤占机构的费用,甚至影响自身的业务考核。但是,从长远来看,通过附加险使客户保障趋于全面、合理,使理赔更及时、畅通,有助于公司信誉的提高,品牌的树立,对市场拓展是十分有利的,不但不会降低公司的经营效益,反而能够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益。是公司、客户双受益;是经营效益、社会效益双丰收的好事。因此,始终把客户利益放在首位是公司拓宽经营渠道、走可持续发展道路、提高综合竞争能力的根本。
营销员层面:金杯银杯不如客户的口碑,从营销学的角度来说,客户的正面评价是最有价值的褒奖,不需要你浪费太多的口舌去说服客户,宣扬自己,只要你把客户的“售前服务”做到尽善尽美就足够了。因此,在客户接受你的投保建议后,不要怕麻烦,不要心急,不要只看到眼前利益。要尽到一个合格保险代理人的职责,销售保险时要告诉客户有附加险这一项。
我们知道,重大疾病发生的概率比较低,但是,意外伤害发生的概率却相当高,营销员要想到,当客户买了很高保额的保险,一年缴纳可观的保费,万一有个磕磕碰碰、小病小灾,却一分钱都报不了,那客户会怎么想?能没有怨言吗?营销员要明白“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的深刻道理。
客户出险申请理赔,营销员协助客户理赔是最好的服务,是树立个人形象、打造个人品牌的最佳时机。有助于个人业务的拓展,对延续自己的寿险生涯是十分有益的。
因此,做附加险不是给自己找麻烦,反而是对自己的一种保护,是对自己负责任的表现。在营销过程中把眼光放得长远一点,切实为客户着想,尽可能给客户提供更合理、更全面的保障计划,是一种明智之举,也是一个双赢的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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