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谈癌色变的时代,以癌症的发生和确诊为给付条件的健康医疗险产品,可以让不幸罹患癌症的被保险人获得保险金,在一定程度上特别是从经济上帮助患者积极治疗,乐观生活。
2008年6月16日,信诚人寿新推出“医本无忧”防癌保险计划,至此,防癌险家族又添一名新成员。那么,消费者在日常选购防癌险时,又该重点关注哪些方面呢?
关注一:纯消费还是重返还
从目前市场上看,防癌险产品主要来自中国人寿、中德安联、友邦保险、国泰人寿、中英人寿、中美大都会人寿、信诚人寿和天安保险这几家公司。
从产品形态上,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以国寿“肿瘤疾病预防”和天安“安康疾病保险”系列为代表的纯消费型产品;另一类是其他几家公司的“套餐型”防癌险,主要是利用储蓄型寿险(如终身寿险、两全保险等)配套附加防癌险。
多年来,在健康保险市场上,关于消费型产品和可返还类产品的争论一直没有停止过。2006年8月,中国保监会首次推出了《健康保险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医疗保险产品和疾病保险产品不得包含生存给付责任”。根据该规定,以往在商业保险市场中占据主导地位的大部分返还型健康险产品必须在2007年1月1日后停止销售。
当时,政府部门决定停止返还型健康险的销售主要是基于两方面的考虑:一是为了提高保险公司的专业化及赔付能力,保证保险公司的稳健发展,使健康保险产品回归到健康保障的本意上来;二是为使这一类产品在免去生存给付责任以后,相应地可以降低费率,有利于更多消费者享受到健康保险服务。要知道,通常消费型产品的费率只是返还型产品的两三成。
然而,在我国很多保险消费者心中,对于纯消费型的产品接受程度并不是很高。很多人觉得,万一没有发生理赔,那么多年的保费就等于打水漂了、浪费了,因此很多人更倾向于购买“有病治病,无病返本”的产品。消费者这种希望“鱼与熊掌兼得”的心理需求,导致在健康险新规之后,各大保险公司又随即推出了具有返还功能的新型健康险组合“套餐”。
那么,对消费者来说,到底具有返还功能的新型防癌险组合与消费型防癌险该如何选择呢?其实每一种保险产品都有其独特的属性和作用。无论消费者要选择哪一种保险产品,都应该从自身的经济状况、风险承受能力和实际需求出发,进行综合的考量与判断。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