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2:
张太太反映,去年年底她先生因肝癌去世,留下4岁的儿子,但张太太却无力再续交儿子的保费,不得不办理退保手续。张太太说当初想让先生给自己投保,但他坚持要先给儿子买,认为自己身体好没必要。结果去年张先生患病不仅花掉家里的10万元存款,还欠了亲戚20多万元,这保险“一点也不保险”。
分析: 买保险先大人后小孩
蔡仁军表示,在其从业经历中,这类案例并不少见,张先生弄错了投保顺序结果导致保险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专家表示,投保时,选购产品种类要讲顺序,一家人中谁先投保也要讲究顺序。通常来说应遵循以下原则:大人先买,小孩后买;家庭经济支柱先买,收入较少者后买。
如果张先生用这3500元为自己投保可以选择:保额10万元意外伤害险,每年缴,保费190元/年;保额10万元定期寿险,20年缴,保费244元/年;保额9.3万元重大疾病保险,20年缴,保费3066元/年。同样是每年交3500元,如罹患重大疾病身故,他的家人可以从保险公司获得19.3万元的赔付。
专家同时提醒市民,如果张先生在为小孩投保时附加身故豁免保费保险,每年只需多交42.4元保险,一旦自己不幸身故,小孩的保险费就可以豁免,保险合同继续有效,实现“双保险”,这是比较适当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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