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作为一个理性的消费者,决不会拿保险的额度来互相攀比。尤其是对于经济收入差距悬殊、家庭人员结构不尽相同、家庭资产负债状况有所差别的两个家庭或个体而言,这种比较毫无意义。即便是家庭各方面情况相似,但个体之间的差异,也会导致每个人、每个家庭需要不同的保险产品以及不同的保障额度。
比如,一个年收入愈50万元的公司高管,妻子为全职太太,并有一个5岁的孩子,他可能需要几百万元的寿险保障;但一个年收入5万元的家庭支柱,则几十万元的寿险保障就可对家庭负责了。后者所需的保费自然可以较低。
对大多数家庭而言,保障额度基本上可以覆盖未来家庭的重大开支就足够了。
虽然建议收入不高的人们不要安排高额的保险,但也不要纯粹为了降低保费而买非常低保额的保险。曾经看到不少人买2万元保额的寿险,这种安排是非常失策的,根本不能通过保险解决家庭可能面临的财务困难。
优先为家庭经济支柱投保
本来就保费支付能力有限,如果不分轻重缓急,想给所有的家庭成员都投保全面的保险,那么当上“险奴”的风险自然加大。
其实,买保险最忌讳“贪大求全”,最重要的是先保障未来可能发生的、自己和家庭成员最难以应付的灾害性或创伤性事故。在经济能力或家庭预算有限的情况下,按照需求上的“轻重缓急”来安排自己和家人的保险,也是非常重要的。
像中低收入家庭购买保险的主要目的就是在家庭发生意外变故时,通过保险公司的保险保障,使家庭经济不至于遭受重创。因此,中低收入家庭有限的保费预算更应先考虑为家庭的主要经济支柱投保,投保次序应该是“先大人后小孩”,同时购买保险越早越好。
选择更有针对性的保障
还有一种降低保险费避免当“险奴“的方法,那就是选择有针对性保障范围的产品。有些产品看上去保障范围更广,但其中有一些也许并不是你所需要的,就没必要多花钱。
比如,对于一位男性而言,他就不需要选择带有系统性红斑狼疮(女性为主)或骨髓灰质炎(少儿多发)保障的重大疾病保险,因为多一个保障内容,保险公司就会提高一份价格。
而对于家族或家庭成员有癌症历史的个人而言,如果经济能力有限,不妨选择简易的癌症险,而不是保障范围更广的综合重大疾病保险。举例来说,一个30岁人士投保10万元保障额度的重大疾病保险,如果是长期型、储蓄型的产品,一般市场价格在2500~4000元左右,而像单纯的抗癌险、消费型重疾险,每10万元保额每年的保额只需要几百元。
此外,还要提醒一点,切莫重复投保。这一原则特别要提醒那些不注意保险责任的人们。比如重复购买医疗费用报销型产品,或者不注意定期寿险和意外保险中关于意外死亡的交叉保险责任,都会加重保费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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