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周末的一天下午,李先生在家看着报纸喝着茶,优哉游哉好不自在。这时电话响了起来,李先生老大不高兴地接起来:"喂,是谁啊?""是我啊,××保险公司的代理人小赵。""哦,有什么事吗?""是这样,我们公司最近新推出一个医疗险产品,你有没有兴趣看看?""医疗险?我去年不是已经买了重疾险吗?不要!"李先生啪一下就把电话挂了。
隔了几个月,李先生晚上出去跟客户吃饭,多喝了几杯酒,结果晚上突然腹痛如绞,家人紧急送他进医院,查下来发现是胃出血,医生马上给他做了手术。
第二天,李先生在病床上醒过来,想起自己买的重疾险保单,立即打电话给代理人小赵。问他这种情况能不能赔,小赵一听就说:"胃出血不是重大疾病,当然不能赔。当初我让你买医疗险你又不买,你现在这种情况医疗险是可以理赔的。"李先生听了,后悔莫及。
现实生活中,像李先生这样以为买了某一种医疗/健康险,自己的医疗健康保障就全面了的人不在少数。这种观念是错误的,全面的医疗健康保险保障通常由普通医疗保险产品和重大疾病保险产品组成,前者的给付门槛较低,能够弥补客户一般疾病的手术和住院支出,后者以客户确诊罹患重大疾病为给付条件,提供大病经济救助的功能。
重大疾病保险与终身寿险、短期医疗险在所属产品类别、给付条件、保险期、保险金额、现金价值、产品功能等方面有显著不同:
产品 |
重大疾病保险 |
终身寿险 |
短期医疗险 |
产品类别 |
健康保险 |
健康保险 |
|
给付条件 |
确诊罹患重大疾病 |
身故 |
住院治疗 |
保险期 |
长期 |
长期 |
一年期 |
保险金额 |
较高 |
较高 |
—— |
保险费 |
均衡费率 |
均衡费率 |
自然费率 |
现金价值 |
无 |
有 |
无 |
产品功能 |
大病救助 |
财务保障 |
医疗费用/收入补偿 |
总的来说,一般的寿险产品是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保险,适合防范家庭因为失去经济支柱所带来的经济损失。重大疾病保险则是当被保险人罹患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时,提供经济救助,弥补被保险人昂贵医疗费支出的保险。而短期医疗险是以被保险人进行治疗为给付条件,一般用于弥补被保险人为治疗常见疾病的住院费用、手术费用支出等的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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