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25岁:健康险+意外险
这一阶段的女性往往处于单身阶段,而且,个人事业也是刚刚起步,收入较少且不稳定,关注事项也很广泛,如进修、旅游、未来结婚的经费等。此阶段应多以保障自己为前提,建议可选择纯保障型的健康类和意外类的保险。
●26~35岁:增加健康保障
这一阶段的女性通常已有稳定的工作收入,对生活有着长远的规划,此时,可以结合另一半的经济状况,从家庭健康、子女教育和退休养老三方面综合考虑。一般而言,此阶段的女性除了应该更加注重健康保障以外,也需要开始考虑养老和投资类产品。
●35岁以上:规划养老和资产保值增值
此阶段的女性责任更重,其保险需求逐渐与男性趋同,基本的意外险、定期寿险,以及重大疾病保障都是必不可少的。除此之外,还需要重点考虑养老计划和资产保值增值。
离婚后,保单怎么处理?
很多夫妻的保险多是在婚后购买,并且一方是投保人,另一方是被保险人。这种情况一旦离婚了,怎么办呢?据了解,如果是夫妻共同缴费,一旦离婚时出现财产纠纷,按照以往法院判例,可分三种情况:分别判决为夫妻一方所有;保单退保并按共同收入计算一人一半;经被保险人同意变更受益人。如何处理才不会人财两失呢?记者采访了中国人寿泉州分公司的资深从业人士赖小姐。
赖小姐说,一般像夫妻双方互为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受益人的,一旦婚姻关系解除,除非投保人明确表示要让保单终止,不然被保险人是可以自己续交保费,使保单继续有效。如果双方都同意保单终止,那就只能选择退保。“不过大部分长期保险若在缴费期内退保,消费者只能退回账户的现金价值而非所交保费,提前退保会因此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其实最简单的办法就是变更受益人。”赖小姐说,如果客户不希望前夫(妻)继续作为自己保单的受益人,可在离婚后及时到保险公司进行变更受益人的操作,比如将受益人变更为其子女或父母。但如果保单的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不到保险公司进行受益人的变更,那么原受益人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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