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一般为了控制风险,会对所保障的重大疾病进行明确、清晰的定义,因此同一个病名,在不同的保险公司的定义可能就会有所差别。
比如,同样是"甲肝、乙肝",一般消费者理解,可能觉得只要得上这种病,保险公司就会赔付。实际上,在保险条款中所说的肝炎则多指肝脏急剧缩小、肝叶坏死等四种情况并发的"暴发性肝炎"。
这也就是为什么很多人觉得重大疾病险买时容易用时难的原因。保险推销员在兜售时,往往喜欢强调所保病种的种类,这也大大增加了消费者的误区。
通常,对于重大疾病保险,生命尊严提前给付和自动垫缴保费条款属于较有价值的额外责任。当客户患有终末期疾病,存活期在一定期限以内时,可以按照保额给付保险金。也就是说,不论保户所患疾病是否属于保障的大病范围,只要医院证明此人剩余的时间不多了,就可以申领保险金。
而涵盖自动垫缴保费条款功能的保险产品,则可在保户遇到出差等情况而不能及时交纳保费时,保证保险效力延续到续缴保费时。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国内已经正式成立人保健康和平安健康,两家专业化的健康保险公司,它们在产品、服务模式等方面都已经有所创新,服务的范围从过去的事后赔付延伸到事先的健康管理。
过去的各大保险公司选择的是定点医院,而人保健康险除此之外,还有小范围的推荐医院可供选择。被保险人在推荐医院就诊,得到的保障程度将高于在定点医院就诊,给被保险人的补偿金也会高一些。人保健康在产品创新上实现了一些突破。在保证续保方面,只要投保人在投保的第一年通过了审核,就可以成为人保健康险公司的客户,而且可享有以后每年的保证续保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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