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刘女士,今年33岁,在一家外资企业工作,年薪12万元左右。其先生今年35岁,广东某私企业务经理,年薪18万元左右,二人有一个一岁半的儿子。刘女士单位有四险一金,而刘先生只在5年前购买过一份重疾险。双方老人都有退休金,能自行负担生活费,暂无赡养老人的负担。
刘女士一家在深圳有一套价值130万元的房产,另有银行存款30万元,股票基金市值100万元左右。日常生活支出每月5000元左右,每年商业保险支出1.5万元。
理财目标:
刘女士和丈夫商量,酝酿半年后再生一个孩子,并在2010年初视房价走势在市中心再购置一套两室户的房产,以租养贷。
保险规划:
鉴于刘女士目前所处的阶段是家庭成长期,在家庭财务保障需求方面应该考虑资产保全以及孩子未来成长过程中的教育、生活和医疗等方面的问题。如果第二个孩子出生,刘女士和丈夫更应该在意外保障,疾病医疗保障和养老保障方面做好充足的准备。刘女士单位有四险一金,但其丈夫只有一份重疾保险,家庭每年商业保险支出1.5万,可以看出保障额度并不能达到家庭财务保障需求的目的,因此建议在保障方面补充增加意外保障、疾病保障、养老保障以此来保障家庭财务的安全健康。夫妻可以互以对方为受益人购买保险,以被保险人5年的收入额为适当的保额。如有意外发生,理赔金足以用来作为两个子女的教育经费。
理财点金
1.建立足以应对家庭意外事件的现金储备
2.建立足以保障家庭长期正常生活水平的保障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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