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在Google中输入“返还型健康险”六个字,立刻可以得到135000条相关信息,但中心思想只有一个:从2006年9月1日起,保监会新出台的《健康保险管理办法》实施,其中的“第三章第十四条”规定:医疗保险产品和疾病保险产品不得包含生存给付责任——也就是说,目前市场上的返还型重疾险将被叫停。
“健康保险市场面临重新洗牌!”——立刻有敏感的媒体率先发出自己的声音。
“现在有病赔钱,无病返本;以后就不返本了,机不可失,赶快签单吧!”——某些代理人趁势添油加醋、推波助澜。
“返还型健康险的销售会有一个过渡期,具体叫停时间还未确定。”——政府监管部门这样表态。
“新版健康险将会大幅降价。”——市场分析人士这样预测。
“买保险不能跟风,也不能轻易听从代理人的鼓动,应该按自己的实际需要购买健康险。”——专家的意见总是这样以不变应万变。
最困惑的就属广大消费者了——刚刚经历了“友邦重疾险风波”,如今又赶上“返还型健康险停售”,到底该如何购买健康险?
还是先了解几个基本概念吧。
健康险VS重疾险
在中国内地保险市场上,健康保险目前包括:疾病保险、医疗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和护理保险。其中,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和护理保险还处于探索阶段,医疗保险主要是指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和定额给付型医疗保险,都涉及不到“返还”概念。也就是说:《健康保险管理办法》中所规定的“生存给付责任”直接针对的就是“重疾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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