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保险管理办法》规定“医疗保险产品和疾病保险产品不得包含生存给付责任”,即我们通常所说的“有病赔钱,无病还本”,但保险公司仍以组合的形式“复活”了返还型健康险。那么,投保人究竟需不需要返还型健康险,以后投保人又该如何进行选择呢?
返还型迎合保本心理
长期以来,“包含生存给付责任”是保险公司推销健康险时的一大卖点,许多保险公司都将此作为一种“敲门砖”。因为背后反映出我国消费者有一种保本心理,不愿意购买健康险的花费最后因为没有生病而“打了水漂”。举例来说,某人投保某纯保障型健康险,假设年缴500元,共缴10年,虽然保费较低且保障却高,但这10年中没有发生保险理赔,很多人就会认为这5000元“亏本”了。而附加了生存给付责任的健康险产品则承诺返本,迎合了消费者的这一心理,也因此获得了相当快速的发展。
然而,返还型健康险虽然迎合了很多消费者的需求,但实际上从投保人角度而言却存在明显的不足。一是返还的保费绝大部分实际上是“溢缴保费”,通俗讲是“羊毛出在羊身上”。虽然这部分保费会被保险公司拿去进行投资,但投资收益率一般在3-5%之间,并不会太高,因而其“返还”的钱大部分还是投保人自己交的保费;二是它偏离了健康险的本质,保险应当是为人们提供一种保障,健康保险则更应如此,而返还型健康险则带有了更多的投资理财的意味,无疑偏离了保险保障的本质。此外,由于返还型健康险大多缴费较高,因而也将一部分真正需要健康保障的人拒之门外。也正是因为上述种种原因,返还型健康险被监管部门叫停。
为了满足人们“有病赔钱,无病还本”的这种心理,保险公司推出了新版健康险产品,其设计思路简而言之就是“寿险(或年金)主险+纯保障健康险产品”。消费者虽然买不到单一的返还型健康险产品,但实现相同功能的保险产品依然可以买到。比如,某寿险公司推出的“康顺无忧重大疾病保障计划”,由一个两全主险和一个附加重疾险组合构成,完全能够满足消费者“有病赔钱,无病返本”的需求。
保障型健康险如何选择
就产品而言,其实各家寿险公司早已经存在纯保障型的健康险,但由于种种原因,尤其是目前国人的保险消费偏好等原因,一直没有得到市场的广泛响应。其实,消费者只要稍加思考就能发现,新推出的能够满足“返还”功能的产品,无非是投保人同时又购买了一份包含有生存给付责任的寿险或年金险而已,如果不考虑保险公司投资收益的话,购买纯保障健康险产品,投保人并不是“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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