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抗艾滋病毒的侵害、帮助艾滋病人和感染者进行医疗救治方面,哪些商业保险能发挥作用呢?
艾滋病感染者为何被拒保
在保险公司的核保过程中,对“带病投保”的亚健康人群会特别注意,并区别对待。一般来说,有过往病史的投保人通常都是“次健康体”,在投保时会比健康标准体投保的程序更严格。
一位健康险公司的核保人员透露:“这一点并不专门针对艾滋病人或感染者。肝炎患者、甲状腺疾病患者,甚至血液粘稠度高的投保者,都会被严格核保,但因为艾滋病患者全身的免疫系统遭到破坏,很可能危及生命,属于特别重大且目前世界上没有治愈可能的重大疾病,所以通常情况下,如果已经携带了艾滋病病毒或已经确认为艾滋病人,保险公司很难对这类人承保。
艾滋病常被列入免责条款
一个本来健康的个体投保若干年后,不幸感染了艾滋病病毒,可以得到赔偿吗?这条路看来也很不顺。
绝大部分公司的人身险(包括各类寿险、健康险和意外险)条款中,在“责任免除”或“除外责任”那一部分中,都有一小条赫然在列:“被保险人患艾滋病(AIDS)或感染艾滋病病毒(HIV呈阳性)期间”,也就是说,如果一个健康人购买人身险后不幸感染了艾滋病,保险公司就会以“免责条款”为由,退还其已缴纳的保费,但不会理赔。艾滋病风险的不可预计性,是其被列入免责的重要原因。
“普通疾病都有发病的概率,保险可以计算出风险。但是艾滋病由于其传染的不确定性,风险是不可预测的。这是艾滋病出现在免责条款里的根本原因。”上述健康险公司人士解释道。
另外,艾滋病的不可根治性和高并发症,也让保险公司“谈虎色变”,纷纷免责。
为了配合新《保险法》的实施,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曾推出《人身保险产品条款部分条目示范写法》(以下简称“示范写法”),要求把“感染艾滋病”从人身险的责任免除条款中删去。但至今,“艾滋病”仍在绝大多数人身险的责任免除条款之列,还没看见哪家保险公司的产品为配合新《保险法》而把这一免责条款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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